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的个人信息有保密义务。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