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价格评估的方法如下:
1、 市场比较法,就是和类似房产进行比较。
2、 收益还原法,收益还原法是指按照房地产未来的收益来估计房价的做法,首先要估计房地产在各个时期将要取得的纯收益,然后采用适当的还原利率将纯收益折算到现在,各个时期收益的总和就是房价。
3、 成本估价法,成本估价法是指建造成本加上各项税费和正常的利润就是房价。
4、假设开发法,假设开发法经常被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房产项目在被建设之前,首先要估计出它的销售价值,然后扣除正常的土地开发费用,勘察、设计费用,建筑施工费用,销售费用,资金成本,税金等,后扣除地价,剩下来的就是预期的利润。
《担保法》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担保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