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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专家是否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发布时间:2023-09-09 12:49:08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要求专家库成员回避的,应当说明理由。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应当将回避的专家名单撤出,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后记录在案:

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专家是否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一)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因此,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专家有申请回避的权利,申请回避时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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