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未告知土地使用年限是违约。中介未尽到告知义务,且移转交付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房产宅用地的使用年限,即构成违约,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