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新药研制单位申请进行新药临床试验,必须按照新药审批办法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和样品。”
第十八条规定:“新药临床试验或者临床验证,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单位进行。”
在《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中也有相关的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所以,医院无权在患者身上试用新药,尤其是在未经患者同意的情况下,这是一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