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30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六十的;
2.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30万元以上的;
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非法低价出让林地合计30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六十的;
5.造成国有资产流失30万元以上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