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育保险保险需要的材料有:
1、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社保卡;
2、证明用人单位与当事人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
3、住院病历、社保卡及缴费明细、收据及明细、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