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设立分公司有哪些条件

设立分公司有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23-09-09 09:45:06

成立分公司的条件:

设立分公司有哪些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设立分公司有哪些条件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 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温馨提示:
本文【设立分公司有哪些条件】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