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租房到期装修物归谁

租房到期装修物归谁

发布时间:2023-09-09 12:52:03

没有约定的,看装修前出租人是否同意,同意的情况下,未形成添附的装修物,承租人可以带走,形成添附的装修物,出租人可以进行折价补偿;装修前出租人未同意的,未形成添附的装修物,出租人可以带走,形成添附的,出租人要求恢复原状的要恢复原状。主要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决定。

租房到期装修物归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温馨提示:
本文【租房到期装修物归谁】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