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放弃连带债务人之一。
法律规定对于有两个以上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债权人可以只向其中一个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所以债权人可以放弃连带债务人之一。偿还了债务的债务人可以事后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