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并未单独规定教师的产假,所以教师按照通用规定享受产假。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是98天,各省市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产假时间,但是实际的产假不得低于法定的98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