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规定: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能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该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商标权的期限是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世界各国几乎都对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规定了时间限制,但各国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长短不同,多数国家规定为10年,如日本、法国、瑞典、丹麦、比利时等国。各国商标有效期开始计算的时间也不同,如法国自提出申请之日起计算,美国则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我国2014《商标法》第39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另有2014《商标法》第36条第二款规定,经审查异议不成立而准予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商标权的期限的确定遵守两个原则:一个原则是一次注册有效时间有限制。我国注册有效期限为自核准注册之日起10年。另一个原则是续展次数无限制,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限也是10年。可以连续续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我国 商标法 规定的 商标 专用权的有效期为十年。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 注册商标 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 商标注册 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摊销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与折旧一样,可以选择直线法和加速法来摊销无形资产。从金额上看,一般情况下,摊销的费用相对于折旧费用要小很多,也就是说,大多数公司固定资产要远远大于无形资产,因此摊销和折旧一般会放在一起披露而不加区分。
法律分析:
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我国法律规定是10年,自核准注册日起进行计算,如果商标有效期满了,需要继续使用,那么就得在期满6个月以内进行申请续展注册,这个期间,如果未能提出申请,那么可以给于6个月的宽限期,如果宽限期满了,还没有进行申请,那么商标就会被注销。每次续展商标有效期也是10年。
2.如果在申请的过程中出现异议,那么不要放弃,毕竟会存在一些恶意的异议,这个时候,需要对商标异议进行答辩,给出合理的证明,证明异议的不成立。所以,在注册商标的时候,需要有些决心,给出准确而且专业的判断,合理的东西需要努力去争取。
3.商标续展的审核一般比商标注册简单一些,但是依旧需要到商标局办理,权利人自己需要准备好资料,可以选择商标代理,交给商标代理去办理,但是自己也需要主动积极,尤其是在到期后,一定要主动积极去延续,不可以掉以轻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商标权保护时间是十年,自商标局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但是,法律允许商标所有人进行续展,商标注册人可以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向商标局申请续展,续展后商标注册人就可以继续享有商标专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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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用权的内容,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和续展权等。其中最重要的是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继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