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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陪产假规定

发布时间:2023-04-15 19:09:12

安徽省的陪产假有10天,若夫妻是异地的,陪产假可以有20天。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安徽省陪产假规定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安徽省陪产假规定

(二)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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