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贷款一般应具备的条件是:
1.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法人资格;
2.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借款用途属于银行贷款办法规定的范围;
3.借款企业具有一定的物资和财产保证,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
4.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5.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制度健全,资金使用效益及企业经济效益良好;
6.在银行立有帐户,办理结算。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