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侵占遗失物认定和遗忘物有什么区别

侵占遗失物认定和遗忘物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3-09-09 13:01:02

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区别是:

侵占遗失物认定和遗忘物有什么区别

1.占有人丧失对物的占有时的心理状态而言,遗失物占有人遗失动产时,往往是无意识的,事后也一般难以准确回忆或说明遗失发生的具体地点;而遗忘物的占有人均是有意识地将物放置于某地,事后也能准确地回忆或说明物所遗留的具体地点或场所。

2.从占有变动模式上,遗失物为“占有— 无人占有”模式,而遗忘物采取“占有—占有”模式。

3.从法律效果上,遗失物的拾得人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而遗忘物的拾得人或发现人不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

侵占遗失物认定和遗忘物有什么区别

4.受调整的法律不同。侵占遗失物的,由民法调整;侵占遗忘物的,构成侵占罪,由刑法调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温馨提示:
本文【侵占遗失物认定和遗忘物有什么区别】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