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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分公司应提交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3-09-09 09:47:56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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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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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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