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承租人是以一个人的名义租赁的房屋,但是因为承租人是与家人一起居住的,所以,承租人死亡后,其他一起居住的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的,合同有效。其他一起居住的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原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