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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的时间限制

发布时间:2023-09-09 13:21:06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限制:

1、如果是作为原告的,需要在离婚起诉时提出,离婚起诉时没有提出的,视为放弃请求赔偿的权利;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的时间限制

2、如果是作为被告在起诉离婚时没有提出的,可以在起诉离婚之后的一年内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的时间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的时间限制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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