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过错责任认定标准为:肇事者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当事人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适用过错责任,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