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被单位无故辞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或者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