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行政机关少发抚恤金可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少发抚恤金可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时间:2023-09-09 09:47:57

民政机关不依法发给抚恤金的,公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少发抚恤金可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民政机关不依法发给抚恤金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民政机关不发给抚恤金;二是,民政机关少发抚恤金或不按时发抚恤金。

【宪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行政机关少发抚恤金可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温馨提示:
本文【行政机关少发抚恤金可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