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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09 09:51:23

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

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

一、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害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收取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二、因房地产受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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