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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过户流程

发布时间:2023-09-09 09:51:57

房屋过户流程如下:

房屋买卖过户流程

1、议价:买卖双方先共同商量房屋的价格,或者在中介的居间下,对房屋进行议价。

2、付订金:若买房同意以议价的价格购买房屋,须先付订金。订金是确保契约履行,交付卖方的金钱,具有契约上的效力。订金支付后,若买方反悔,卖方有权没收订金,反之若卖方反悔,则须加倍退还。

3、签约: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付款: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

5、完税:按照规定缴纳房屋买卖所需负担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等。

房屋买卖过户流程

6、过户: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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