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大体如下:
(1)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必须是国有土地,但乡镇村公共设施、村民建设住宅除外);
(2)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3)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4)发布征地公告;
(5)进行安置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