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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的特征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4-15 19:10:20

劳务关系的特征:

劳务关系的特征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

2、 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

4、 主体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劳务方和用工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劳务关系的特征有哪些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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