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人的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2、保护期满前,软件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续展二十五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五十年。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活动、使用许可活动和转让活动的发生,均不改变该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
一、 软件著作权 的保护期是多久?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 著作权法 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著作权 是 知识产权 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一、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是什么软件著作权本身就是著作权保护的客体之一,而要是细分的话,那么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就应该是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代码化指令,或者可以被自动转化为代码化指令的一组符号化指令或符号化语句。 二、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人的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保护期满前,软件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续展二十五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五十年。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符合法律规定的 继承 活动、使用许可活动和转让活动的发生,均不改变该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软件期满后,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该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即行终止。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软件的各项权利在保护期之前进入公有领域:拥有该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而无合法继承者拥有该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 综上所述,软件著作权是有生命期的,分为个人组织等多种形式的著作权,对于个人而言是以其死亡日期为开始时间,对于组织而言是以首先发布为起始时间,两者的保护都是有时间的限制。软件著作权申明成功后,则为私人,未经同意则属于 侵权行为 。
软件著作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如果是合作开发的软件,保护期为最后自然人死亡后50年的12月31日。年限不受限制的: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年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作者的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权利。如果软件的著作权权利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权利的保护年限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十五条 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软件著作权人的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续展二十五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五十年。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活动、使用许可活动和转让活动的发生,均不改变该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满后,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该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即行终止。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软件的各项权利在保护期之前进入公有领域:拥有该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而无合法继承者拥有该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实际上,拿到软件著作权证书以后,就代表着已经办理过登记了,登记的这个过程就是为了办理软件著作权证。并不是像有些人想的那样先拿到证书,然后再去办理登记,这样的话,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也就太过繁琐了,这不利于软件研发市场的发展。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是五十年,著作权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 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