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的中介陷阱:
一、中介机构与业主串通一气;
二、定金欺诈;
三、既收佣金又吃差价;
四、阻止购房人仔细查看房屋质量;
五、房屋面积陷阱;
六、隐瞒出售背景和规划前景。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