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法律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软件著作权 归自然人所有的, 著作权 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软件著作权归法人所有的,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著作权。 《 著作权法 》第二十一条
软件著作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如果是合作开发的软件,保护期为最后自然人死亡后50年的12月31日。年限不受限制的: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年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作者的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权利。如果软件的著作权权利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权利的保护年限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十五条 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软件著作权人的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续展二十五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五十年。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活动、使用许可活动和转让活动的发生,均不改变该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满后,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该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即行终止。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软件的各项权利在保护期之前进入公有领域:拥有该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而无合法继承者拥有该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是五十年。且一般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决定,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限分如下几种情况: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自然人死亡后,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软件著作权的继承人可以继承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尚未发表的,不再受保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在本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法转移。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软件著作权人的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续展二十五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五十年。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活动、使用许可活动和转让活动的发生,均不改变该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满后,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该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即行终止。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软件的各项权利在保护期之前进入公有领域:拥有该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而无合法继承者拥有该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
1.计算机软件的 著作权 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获永久保护,即除发表权以外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获永久保护; 2.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 人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 著作财产权 ,以及作为著作人身权的发表权,其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即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其保护期限为50年,即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的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保护。 《 著作权法 》第二十一条
软件 著作权保护期限 怎么规定?对于自然人具有的 软件著作权 ,其中发表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自然人合作开发的软件,共同所有的软件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保护期的截止时间为最后一个具有著作权人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软件著作权登记保护期有多久,《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人的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软件著作权登记保护期有多久保护期满前,软件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续展二十五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五十年。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活动、使用许可活动和转让活动的发生,均不改变该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软件期满后,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该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即行终止。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软件的各项权利在保护期之前进入公有领域:拥有该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而无合法继承者;拥有该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有哪些对于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法通常予以一定限制,以平衡著作权人的局部利益与社会的整体利益。我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是:
1、时间限制: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因继承或单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为使著作权人主体发生合法变更时,不改变相应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因依法签订使用权或使用权许可合同而转让有关权利时,转让活动的发生不改变有关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当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或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时,除开发者身份权外,有关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在保护期满之前进入公有领域。对于期限的规定是国家的有关部门进行合理处置得来的,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利益维护有着法律上的支持,所以只要自己软件有着一定的法律登记,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就会有着积极的意义,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只要自己按照有关的规定就可以进行权益的维护。
计算机软件著是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要保护对象,对企业发展有着重大意义,那么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和内容你了解吗?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一、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少年?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二、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对象
计算机软件,无论是系统软件还是应用软件均受法规保护。一项软件包括计算机程序及其相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指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无论是程序的目标代码还是源代码均受法规保护。计算机文档则是指用自然语言或者形式化语言所编写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软件受保护的必要条件是: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如磁带、胶片等)上。著作权法规所保护的是作品中构思的表现,至于作品中的构思本身则不是该法规的保护对象,对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不能扩大到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概念、发现、原理、算法、处理过程和运行方法。
三、软件著作权保护有以下主要内容:
1.对软件著作权主题进行保护
软件著作权人是受法律保护的软件著作权主体,主要包括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般情况下,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这是确定软件著作权归属的一般性原则。软件开发者包括独立开发者、合作开发者、受委托开发者和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者四种类型。后三种的著作权归属都需正式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根据法律规定,依靠继承、受让、承受等方式获得著作权的也可以成为软件著作权人,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2.对软件著作权的客体进行保护
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及其有关文档(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是软件著作权的客体,依法受到保护。
3.是对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进行保护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软件著作权人可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4.对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的权利给予保护
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是指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合法的软件复制品的人,简言之,通过正规渠道得到正版软件者他们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a.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
b.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但这些复制品只是供自己使用而不得提供他人使用;
c.为了把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这种修改后的软件只能自己使用而不能向第三方提供
5.是对软件著作权转有许可合同使用者和受让者给予保护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软件著作权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也可以就某些权利进行专有许可使用、经转让或专有许可而获得软件著作权者依法受到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转让或许可使用著作权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而且要履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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