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开发商违反《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如何处罚

开发商违反《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如何处罚

发布时间:2023-09-09 10:04:14

开发企业未按本办法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预售、补办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已收取的预付款1%的罚款。另外,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开发商违反《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如何处罚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开发企业未按本办法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预售、补办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已收取的预付款1%的罚款。

温馨提示:
本文【开发商违反《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如何处罚】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