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资本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土地使用权出资事宜做出规定。
2、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3、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于公司的名下。
4、注意非货币财产的比例问题。
根据《公司法》第27条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