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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条件构成

发布时间:2023-09-09 10:00:54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条件构成

(一)主体要件:主体不是一般主体,是特殊主体,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于枪的丢失,可能是出于过失,但不及时报告,却是出于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条件构成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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