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公告期应当为四十五日。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分立进行公告一般需要在报纸上刊登45日以上,公告后45天办理工商登记,并且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根据《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