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专利是否侵权如下: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两个方面: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
一、形式要件(1)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
(2)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
(3)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二、实质要件构成专利侵权的实质要件,也就是技术条件,实质实施行为是否属于专利的保护范围。如果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那么该行为人就构成了专利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专利是否侵权主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判定:
1、专利权必须是有效的,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2、必须是有违法行为的实施;
3、行为人主观上是明知并故意侵权或者过失侵权;
4、侵权的目的是为了生产经营;
5、行为人没有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包括明示和默示。对于侵权的行为,专利权人可以向相关部门请求处理,或者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
(七)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
(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六)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一般来说,在具体进行专利侵权判定时,应当结合以下几个主要原则加以运用:
全面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所谓全面覆盖原则,是指如果被控物或者方法侵权成立,那么该产品或者方法应该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每一项特征,缺一不可。在判定专利侵权时,最先适用的是全面覆盖原则。在下述几种情况下,视为被控物全面覆盖了专利的权利要求。
等同原则:等同原则认为,将被控侵权的技术构成与专利权利要求书记载的相应技术特征进行比较,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研究了专利权人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后,不经过创造性的智力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诸如采用等同替换、部件移位、分解或合并等替代手段实现专利的发明目的和积极效果的,并且与专利技术相比,在目的、功能、效果上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则应当认定侵权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
(七)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
(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六)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这样判定专利侵权行为:
1、确定被控侵权产品的相应技术特征。也就是根据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对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进行对应的分解。
2、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3、将经过分解后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进行一一对应的比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专利是否侵权主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判定:
1、专利权必须是有效的,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2、必须是有违法行为的实施;
3、行为人主观上是明知并故意侵权或者过失侵权;
4、侵权的目的是为了生产经营;
5、行为人没有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包括明示和默示。对于侵权的行为,专利权人可以向相关部门请求处理,或者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专利侵权判断如下: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两个方面: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
一、形式要件(1)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2)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3)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二、实质要件构成专利侵权的实质要件,也就是技术条件,实质实施行为是否属于专利的保护范围。如果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那么该行为人就构成了专利侵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六条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第七十一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一、专利侵权认定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对于 专利 行为的侵权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侵犯的对象应当是在我国享有 专利权 的有效专利。首先,鉴于专利权的地域性,有效专利一般应当是指获得国家 知识产权 局授权的专利。其次,鉴于专利权的时效性,只有在规定保护期内未因缴费、无效宣告、放弃等原因失效的专利权才是有效专利。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项专利权由于某些原因被宣告无效,则该专利权将被视为自始不存在,因此即使有他人在前已经实施也不够成专利侵权。 (二)有违法行为存在。即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有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 专利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了5种不认为是侵权的行为,是专利 侵权责任 的例外规定,如果行为人不能举证以此作为抗辩理由,则应当认定行为人构成专利侵权,并依法承担责任。 (三)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侵权人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所谓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而实施该行为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因疏忽或过于自信而实施了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但也有例外,例如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就规定,即使行为人主观无过错,也构成专利侵权,只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罢了。 (四)应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实施其专利,而实施即是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因此,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也应是判断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 二、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 根据专利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 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 进行调解。
2、民事责任 (1)停止侵权 停止侵权,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 (2)赔偿损失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3)消除影响 在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商誉造成损害时,侵权行为人就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以达到消除对专利产品造成的不良影响。
3、刑事责任 依照专利法和 刑法 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在分析了上文的内容之后,大家应该知道专利侵权认定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吧。一般只有在认定构成专利侵权之后,才能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此时就包括了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以及刑事方面的责任。而其中刑事责任肯定是在侵权行为构成了犯罪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的。
构成 专利侵权 行为的要件包括两个方面: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形式要件指符合 专利法 第11条的组成要件: 1、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 专利2、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 专利权人 许可或者授权的 3、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4、实施了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侵犯涉案专利的 侵权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并不是形式要件。但是,可以作为衡量其情节轻重并作出 经济赔偿金 额的依据。构成专利侵权的实质要件,也就是技术条件,如果涉嫌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包括了涉案 专利权 利要求书中所保护的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则认为涉案侵权产品落入了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
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所谓全面覆盖原则,是指如果被控物或者方法侵权成立,那么该产品或者方法应该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每一项特征,缺一不可。反之,如鉴定对象物缺少任一构成要件均判为无侵权_为。
等同原则在实际操作中,被控物适用全面覆盖原则判定侵权是很少的,很多的情况下,适用的是等同原则。所谓等同原则,就是尽管被控物不具备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但是被控物不具备的专利特征在被控物上面能够找到该特征的等同替换物,此种情况下,将被控物判定侵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
(七)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
(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六)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发明专利侵权 的判断方法要先确定 专利权 的保护范围, 发明专利 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因此, 专利 的权利要求书是法院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唯一依据,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 《 专利法 》第五十九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 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 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