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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对于拒交物业费的业主不发门禁卡的行为合理吗

发布时间:2023-09-09 10:05:22

不合理。首先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物业为业主提供服务,业主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也就是合同关系。业主交纳物业费是一项义务,业主拒交物业费的行为将承担违约责任。物业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不按时交纳物业费的业主通过协商解决或诉讼的途径,追究其违约责任。因此物业公司以拒发门禁卡为由,胁迫业主交纳物业费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物业公司对于拒交物业费的业主不发门禁卡的行为合理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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