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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有关四至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09 13:07:18

土地证上的“四至”是指建筑基地或耕地四周跟别的基地或耕地分界的地方。

土地法有关四至的规定

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开发区通过审核并公告后,应落实四至范围,以防止开发区四处“漂移”和变相扩区,从而达到合理控制开发区用地规模的目的。

因此土地使用证上没有四至是指没有建筑基地或耕地四周跟别的基地或耕地分界的地方,或者是没有落实到位。建议持证到发证机关请求更正。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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