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是否必须扣工资赔偿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是否必须扣工资赔偿

发布时间:2023-09-09 09:59:29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不是必须扣工资赔偿。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是否必须扣工资赔偿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赔偿可以要求劳动者直接支付也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温馨提示:
本文【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是否必须扣工资赔偿】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