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需要抚养已形成抚养关系的未成年的继子女。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父可以要求继续抚养继子女。离婚后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