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不能加入新股东,分公司是没有股东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不能独立对外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