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高额拆迁奖励,但在拆迁补偿协议中没有载明的,让被拆迁人签订空白协议的,被拆迁人是不能迁的,这种行为通常是欺诈被拆迁人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