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如下:
1、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的离婚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2、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但应当在开庭前提出。
离婚案件的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三个月审结,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一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