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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3-04-15 19:11:09

产假新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生育保险的规定执行。

产假新规定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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