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符合法定条件的即为有效,条件有:
(1)买方购买时是善意的;
(2)合理价格;
(3)完成过户。
夫妻一方不可以私自卖房,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以自己名义转让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
当事人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房屋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