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严重违约定义:主观故意,重大疏忽,放任结果恶化等。工程分包如果符合合同约定是不构成违约的,如果出现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单位的情形则属于严重违约。如工程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竣工,发包方会要求承包方承担工期违约责任,承包方会要求发包方赔偿其停工、窝工损失。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