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土地征地补偿分配有法律依据,农村土地上的山林属于地上附着物,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