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注册商标的形式: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
(2)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一、 注册商标 可以转让吗? 可以, 商标转让 是 商标注册 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 商标 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 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二、转让商标注意什么问题? 1、首先要确认被转让商标的法律状态。已失效的注册商标、处在续展宽展期且未提交续展申请的商标不能办理转让被法院冻结、在商标局办理过 质押 登记的商标不能转让(质押登记中的商标必须在解除质押后才可进行转让)。对于申请中的商标,需要确认其申请流程是否已经结束,如果全部驳回的决定或裁定已经生效则不能办理转让。
2、企业在进行商标转让时大多会签订 商标转让协议 ,但在中国,办理商标转让并不需要提供转让协议,而是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另行签署转让申请书。转让申请应当以受让人名义提交,因此应当由受让人签署 代理 委托书。
3、转让人在转让申请书上的名称、地址应当与商标局档案记录的注册人或申请人名称和地址一致,所加盖的章戳或签字应当与商标原注册申请书中使用的印章或签字相符。
4、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应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对于尚未进行实质审查的注册申请,可以不一并转让。
5、在转让集体商标时,受让人应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即为平等、独立的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组成的组织,而非某单一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在转让证明商标时,受让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检测和监督能力,符合证明商标的主体资格在转让含有地理标志或地名的商标时,如受让人为该地区以外的企业,应确保不会产生误认、混淆。
6、商标转让必须经过商标局核准公告后才能生效。 也不仅是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事实上就算是正在注册中的商标都可以转让的。但是商标的转让应该由双方在商标局填写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书。并且要注意,该转让的商标必须是在有效期之内的,另外对于受让方来说,要确认该商标不存在着抢注等这些纠纷还没解决清楚的。
法律分析:注册商标转让的步骤为:
1、需要核实转让方的有关商标的详细信息一般双发只有签订了转让合同才可以完成商标的转让,受让方应该在签订合同之前咨询查询该商标是否存在问题,一般可以去中国商标网进行查看。
2.转、受双方签订商标转让的合同在商标正式转让之前,商标受让人和转让人需要共同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合同中应该注明转让商标的详细信息及转让商标的相关费用,及转让合同的生效日期,并需要双方签字且盖章。
3.有关商标转让材料的提交转受双方在完成转让合同之后,受让人和转让人必须要向商标局提交申请转让商标信息以及证明文件、转让申请书、受让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4.代商标局的审核商标局一般会在收到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申请之后的6到8月内,对双方下发核准商标转让的证明,一般证明标明的时间就是商标转让生效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转让流程如何办理
商标的转让通常是指商标所有权的转让,此时双方之间签订一份转让合同是必不可少的,这是为了维护彼此的合法利益。同时,我国法律也规定了进行商标转让的需要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商标转让流程如何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办理转让申请所需资料及时间:
1、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两份:受让人在委托人章戳处加盖公章或签名
2、转让申请/转册商标申请书,一式两份:转让人、受让人盖公章或签名
3、商标证书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4、受让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5、时间:三个月左右商标局核发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原商标证书和转让证明一同使用
6、注意事项:
(1)办理商标移转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受让人应提交其有权接受该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例如,企业因合并、兼并或者改制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上的合并(或兼并、改制)前名称和合并(或兼并、改制)后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的转让人名称和受让人名称相符因法院判决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上的被执行人名称和接受该商标的企业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的转让人名称和受让人名称相符
(2)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关于商标转让流程办理的内容,我就为大家整理到这里,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很多时候在对商标进行处理的时候,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要怎么办,那么此时我建议你先来的咨询一下的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分析一下,也好维护你的利益。
一、 商标转让 方式有几种 注册商标 的转让是 商标注册 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 商标 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一)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 违约责任 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二)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 继承人 按 继承 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三)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二、 商标权 转让要注意的问题 1、商标权是有期限的。在订立 商标权转让合同 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之前,应先审查作为合同标的的商标专用权是否还在其有效期内,有效期还有多长,是否办理了注册 商标续展 手续等。这是为了防止某些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将已不受法律保护的商标,即没有商标专用权的商标转让给他人或许可他人使用,欺骗对方。
2、商标权转让必须按着法律规定的方法、程序进行、不得自行转让。
3、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4、转让人用药品、烟草制品以及其他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注册商标,受让人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1)对于受让人用药品注册商标的,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 (2)对于受让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的注册商标的,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 (3)对于受让其他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的注册商标,应当附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
5、许可他人使用人用药品、烟草制品以及其他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的注册商标的,在将许可合同副本交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时,被许可人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或者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 不提供上述批准证明文件,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商标局责令提供而仍拒不提供上述批准证明文件时,视为被许可人主体不合格,商标权使用许可 合同无效 。
6、在签订商标权转让与使用许可合同时,应审查对方是否具有相应资格,即是否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按照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对等原则可以成为商标权转让与使用许可合同的主体。 对于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相对人不得与之签订商标权转让与使用许可合同如果签订手续已办理完毕,则该合同应为 无效合同 或视为根本未成立的合同。 综上可以知道,进行商标权的转让主要有三种方式,具体包括合同转让、继受转让以及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而最后一种情况其实现在已经比较少见了,多数都是通过合同方式转让。继受转让主要是在继承商标权的情况下,由合法继承人办理了手续之后,实际取得被继承人的商标权。
商标转让流程: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共有近800家,分布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商标转让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索取。也可在网上下载。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则由代理组织提供。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须向商标局提交以下文件:
1、《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2、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3、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5、如果委托专业机构申请还要需交纳部分费用(规费由委托机构定收);
法律依据: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应当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的,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转让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第三十二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移转;未一并移转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该移转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商标移转申请经核准的,予以公告。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的转让流程是:
1、商标注册人与商标受让人达成合意后,订立书面的转让协议书;
2、标注册人与商标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3、商标局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