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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瑕疵的效力

发布时间:2023-09-09 10:18:20

企业法人倘若存在着设立瑕疵,包括注册资本不实和不符其他法人条件的,法院可在个案中对其法人资格进行认定,即注册资本虽未缴足,但已达到了法定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并符合其他法人条件的,承认其法人资格,开办企业应当在未缴足注册资本的限额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开办企业未缴纳注册资本或者缴纳的注册资本达不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或者不符合其他法人条件的,否定其法人资格,由开办企业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设立瑕疵的效力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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