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规定如下:
1.《行政诉讼法》第5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行政诉讼法》第6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3.《行政诉讼法》第7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