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母有房子女能申请公租房吗的回答见下自立门户是可以申请,同个户口无法申请。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积极利用刑事手段我国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不但规定了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并且规定了在一定情况下侵犯知识产权会构成犯罪。现在许多网站为了侵权方便,把网站的的域名和服务器放在了国外,如果直接追究这些网站的民事责任,比如停止侵权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启动民事诉讼程序的时候往往找不到侵权人。但是这些侵权人的的确确在中国境内,并在中国境内控制网站、获取收入。根据刑诉法等法律的规定,这种犯罪的犯罪地在中国,中国的司法机关有管辖权。而司法机关有比普通人更专业、更强的侦破手段,更容易查清案件事实,并控制侵权人(犯罪嫌疑人)。通过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后,再追究其民事责任,可以作为权利人首先考虑的方式。(二)把著作权中的网络传播权授权或者转让给文学小说网站,由文学网站进行维权。相比个人,文学网站作为公司会更有实力。侵权行为会直接影响网站的收入,文学网站也有足够的动力去维权。现在大型文学网站一般都有专门主管知识产权的员工,相比作者更具备专业知识。(三)采用集体委托的方式。集体委托,即若干个权利人共同委托一家律师事务所或者一个律师来进行维权。权利人进行维权主要的障碍是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足、时间有限,本来可以委托律师来维权。但是现在中国网络作家收入并不高,而知识产权律师的律师费一般都不菲,如果单个作家委托律师往往负担较重。几个或者十几个、几十个网络作家可以联合起来委托一家律师事务所或者一个律师来进行维权,这种情况下网络作家可以降低成本,律师也可以解决工作费用等问题。(四)及时进行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一般情况下,小说的名字因为达不到独创性的程度,一般不享有单独的著作权。网络小说和网络游戏在用户群体方面又有非常大程度的互相包容,网络小说所取得的名气容易被网络游戏所借用。某些情况叠加在一起可能会构成不正当竞争,但是如果作者或者权利人想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最好尽快进行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著作权人应该及时把书名注册为网游类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则可以阻止他人使用这一名称开发游戏作品,为权利人自己下一步开发同名游戏作品打好基础。所以,为了防止他人搭便车,及时转化由网络作品发展而来的涉及到商标、著作权的知识产权成果是非常重要了。在我国相关的网络小说的著作者,在发现自身的小说被侵权的。需要收集相关侵权者的实际证据的收集,合法的保护我国相关网络著作的作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的相关管理部门,根据案件的相关证据对这类人进行相应的审判,维护我国的法律公平。
关于网络小说的版权保护, 首先,权利人在发现自己的版权被侵犯时,可以向侵权的网站发出投诉通知书,要求侵权网站删除、断开侵权链接。一般来说,网站在收到投诉通知时,应立即断开侵权链接。 其次,如果侵权网站不配合,权利人可以委托律师向侵权网站发律师函,向侵权网站 提起民事诉讼 ,要求侵权网站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最后,侵权行为较为严重的,权利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会进行立案,公安机关有比普通人更专业、更强的侦破手段,更容易查清案件事实,并控制 犯罪嫌疑人 ,权利人可以先通过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后,再追究其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网络小说作者应该积极运用刑事手段保护版权。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不仅规定了 侵犯知识产权 的民事责任,还规定在一定情况下侵犯知识产权将构成犯罪。根据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作权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经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视频作品、 计算机软件 等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书籍;未经录音录像制作人许可,复制发行录音录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 侵犯著作权 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 保护著作权 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 网络文学在我国迅速兴起, 网络文学产业规模也愈来愈庞大, 利用手机或电脑来阅读网络文学作品的方式日渐普及。但同时, 也存在一些因素制约着网络文学的发展。 因此, 网络文学作品的着作权保护问题必须得到重视。
一、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的问题
(一) 网络文学著作权易受到侵犯
首先, 网络文学作为一种新型文学形式,传播非常方便。网络用户不需要掌握先进技术, 甚至不必经过着作权人的允许, 只需动动手指就可以随意复制和传播文学作品。如果有人恶意侵权的话, 著作权人也很难阻止, 这就导致网络文学作品的专有性较弱。
其次, 网络文学作品的传播媒介不再单一, 表现形式也各式各样。随着作品的大范围、多次数的传播, 再加上很多作者利用化名或者匿名发布作品, 很难找到作品发布的源头和主体, 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难以确定。
(二) 网络文学著作权人维权困难
侵权的难度低, 成本小。网络文学作品直接在网络上发布, 目前网络又缺乏强有力的监管, 侵权者不需掌握多复杂的技术就可以轻易对文学作品进行盗用, 简单的复制粘贴, 不需花费很多的精力和时间。
维权的难度大, 成本高, 举证困难。
①由于互联网的使用在时间和地理位置上并没有限制, 网络用户可以随时随地将文学作品从网络平台上转载、复制和抄袭。
②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 著作权人需要到侵权人所在地区或者是侵权行为发生地进行诉讼, 但是如果侵权人和著作权人在空间上分隔的相当远, 那么著作权人就需要前往侵权地进行诉讼, 消耗了大量的金钱和时间, 甚至有时还会出现赔偿低于维权成本的情况。
③ 由于网络信息量巨大且传播速度迅速, 侵权信息立即就能被覆盖, 侵权的证据不易找到, 著作权人举证困难。
(三) 网络领域没有形成良好的版权文化
网络文学的劲头正盛, 但社会公众目前仍旧缺乏最基本的版权保护意识。由于网络资源长期以来的无偿性, 网络用户早已经习惯免费使用网络资源, 所以在面对收费的文学作品时, 更倾向于选择使用免费的盗版, 这种思想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很多网络文学平台对网络文学作品的盗用。
二、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的方法
(一) 加强技术保护措施
从源头上控制网络文学作品的非法盗用, 可以通过采用访问控制技术、使用技术等其他技术保护措施。比如通过数字加密、安全密钥、防火墙可以提供对网络信息资源的保护。通过数字签名、身份认证可以加强网络客户端对资料访问的管理等。利用技术保护措施改善了著作权人无力的状态, 可以有效的保障网络文学著作权不被侵犯。
(二) 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目前法律规定对于侵权者的处罚力度不够,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这些措施并不足够有效的惩罚侵权者的不法行为。需要进一步完善著作权相关配套法规。
(三) 提高相关主体的法律意识
首先, 网络文学著作权人需要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由于网络文学作品着作权的主体难以认定, 所以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人在网络平台发表作品前, 应当留存该作品的原始材料证据, 以便证明其归属。在意识到自己权利被侵犯的初始阶段, 就要毫不犹豫寻求法律的保护。
其次, 对于网络服务提供商来说, 更应该做好监管工作, 在防止自己的权利被他人侵犯的同时还要时刻自查是否侵犯了他人的着作权。
最后, 读者需要抛弃不劳而获的不良观念, 养成付费享受知识产权成果的好习惯。网络文学能够稳定、健康的发展, 需要整个网络用户集体都参与进来, 共同塑造积极繁荣的版权氛围。
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我们应当不断寻求保护的方法, 使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真正得到尊重, 以推动整个网络文学产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积极利用刑事手段,引入公权力。我国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不但规定了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并且规定了在一定情况下侵犯知识产权会构成犯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发表网络小说时该如何保护自己的版权,网络小说成为了一种新的小说撰写和发表方式。众多草根作者创作出海量的网络小说类型的文学作品。不管这些小说的质量如何,拥有大量的读者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那么发表网络小说时该如何保护自己的版权?发表网络小说发表网络小说时该如何保护自己的版权?一、积极利用刑事手段,引入公权力的介入我国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不但规定了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并且规定了在一定情况下侵犯知识产权会构成犯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二、把著作权中的网络传播权授权或者转让给文学小说网站,由文学网站进行维权。侵权行为会直接影响网站的收入,文学网站也有足够的动力去维权。现在大型文学网站一般都有专门主管知识产权的员工,相比作者更具备专业知识。
三、采用集体委托的方式。集体委托,即若干个权利人共同委托一家律师事务所或者一个律师来进行维权。权利人进行维权主要的障碍是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足、时间有限,本来可以委托律师来维权。但是现在中国网络作家收入并不高,而知识产权律师的律师费一般都不菲,如果单个作家委托律师往往负担较重。
我们都知道网络小说是有著作权的,是受到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的,网络小说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网络小说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在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copyright(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英国《安娜法令》开始保护作者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出版者的权利。1791年,法国颁布了《表演权法》,开始重视保护作者的表演权利。1793年又颁布了《作者权法》,作者的精神权利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
1、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是受到永久保护的,不受保护期限的限制。其中人身权利包括:(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所以说的修改权和发表权都是永久保护,都不受保护期限限制的。
2、著作权中的财产性权利保护期限(一)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可以获得永久性保护。但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的保护有时间限制。(二)自然人作品的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使用权的保护期分别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者,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的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单位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使用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白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不再保护。(四)作者身份不明作品使用权的保护期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权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第21条的规定,按不同作品类型分别确定保护期。
网络小说的版权有效期是作者生前以及死后的五十年,但作品的著作人身权永远属于作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了自然人作品的人身权利保护期,第二十三条规定了自然人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二十三条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说起网络文学,便是以网络为载体而宣布的文学作品,其自身始终没有一个清晰的界限。网络文学所具有得特征并不只局限于所传达得一个界限,更主要得其实是如此得一个文学载体在网络传散之中所形成得一种写作特征和行文方式,符合如今网络文学作品所应该保持得商业化价值。
版权即著作权,著作权是指著作人对其创造的著作享有得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文学著作一旦上传至网络,将会不可避免地被别人转载、剽窃、篡改。即使运用人想查询著作权人得信息,付出酬劳而且正当运用,往往也是难以查找。跟着多媒体技能得不断更新,网络文学得侵权方法堪称是多种多样得。人们只需动动手指,复制粘贴,别人得原创内容在瞬间就可变成自己得东西。而且跟着网络文学开展空间得不断拓展,网络文学得传达途径也越来越多样化,那么也就等于侵权方法不断增多。
我们可以提高公众版权保护意识,对于网络文学著作版权的保护,应该提高社会群众得保护意识。可以经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教育,使社会群众意识觉悟。还能开发反盗版侵权得技能。社会各界应当对该技能不断开发,防止网络文学被不正当得复制,运用等。只有从技能上加大冲击,才会防微杜渐,而且也是网站开展持久支撑下去得原动力。另外加大对侵权行为得冲击力度。假如对该侵权现象手下留情,无异于给盗版更大得容忍。应当采取零容忍得情绪,制定整治计划,杜绝侵权行为。
好了,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分享的知识了,喜欢的可以点赞加关注哟,那我们就下期再见喽!
自己创作的作品,最好先进行版权登记后再放到网上传播;
【1】版权可以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登记;
【2】您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代为办理或自己亲自去办理;
【3】一般提交的材料有: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