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行政许可的申请问题,法律对不具有人身专属性的申领行为赋予了申请人委托权。
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除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由此可知,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除人身性许可外,法律允许申请人委托第三人办理申请行政许可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