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子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法律也讲求人道,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办事。履行职责时除非紧急情况,否则不得扰民。所以,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